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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避“战”机会——申请加征关税商品排除

    2017年3月29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7年第13号公告)要执行啦!让我们来看一下新版报关单填制规范有哪些修订重点呢?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试行办法一、申请主体申请主体为申请排除商品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从事相关商品进口、生产或使用的在华企业或其行业协(商)会。鼓励行业协(商)会代表其会员提出申请。二、可申请排除的范围可申请排除的范围为我已公布实施且未停止或未暂停加征关税的商品。第一批包括《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 500 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

  • 关于中美贸易战,五大核心问题在这里

    5月10日中午12点01分,美国正式对中国价值2000亿美元商品征收25%关税,中方对此深表遗憾,将不得不采取必要反制措施。5月13日,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宣布,对已加征关税的600亿美元清单的部分美国商品,分别加征25%、20%或10%的关税,此前加征5%关税的税目商品,将继续加征5%关税。美方继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25%关税后,又扬言将启动对剩下的325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25%关税的相关程序。世界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已经对彼此价值数百亿美元的商品加征关税,标志着中美贸易战骤然升级。贸易纠纷的进一步升级,将会给企业和

  • 关税战系列问题解疑

    2019年,关税上调,贸易纠纷的影响长期化、持久化。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对外部环境的恶化,从做好自己工作的角度,如何应对?全面评估关税影响知己知彼,恐怕还是应对第一步。当前,美国自中国2000亿美元出口产品的关税税率从10%提高到25%。中国商务部的表态是,“第十一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正在进行中,希望美方与中方相向而行。”关税对于出口的影响,目前不少研究机构都有涉及,结果各有不同。比如清华大学马骏近期接受采访时候表示,其对中国GDP增速的负面影响在0.3个百分点左右,属可控范围。海通证券宏观分析师姜超也指出,因为中国

  • 新版“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来了!

    4月28日、中国报关协会对《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新版《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经报海关总署同意(署监签[2018]120号),现对新版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格式文本进行通告,即日起各相关企业可使用新版格式报关,原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废止。代理 报 关 委 托 书 编 号:我单位现(A逐票、B长期)委托贵公司代理等通关事宜。〔A、填单申报B、申请、联系和配合实施检验检疫C、辅助查验D、代缴税款E、设立手册(账册)F、

  • 关于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还有不懂?看这篇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简化综合保税区货物、物品进出区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19年50号(关于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的公告)。什么是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是指允许对境内入区的不涉出口关税、不涉贸易管制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物品,实施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自2019年3月22日起实施。哪些货物、物品适用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一)区内的基础设施、生产厂房、仓储设施建设过程中所需的机器

  • 提前申报适用新进口增值税率吗?深圳海关官方解读来了

    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一调整后我国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结构如何变化?对进口企业税负有何影响?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本次又从16%、10%分别下调至13%、9%。二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何影响?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

  • 官方解读|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问题

    上周海关总署2019年第58号公告新鲜出炉该公告对应税特许权使用费的申报纳税给出了全新的路径下面对该公体告具操作及注意点进行解读帮助大家做好理解并为下一步申报做好准备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该公告仅针对应税特许权使用费的申报纳税工作不包括其他成交价格应税调整要素如佣金和经纪费、容器费、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协助费用、转售收益等成交价格调整要素的申报纳税不属于该公告内容,如需申报请延用以往申报方法。接着我们来看58号公告给予应税特许权使用费的申报纳税的重大改变通过理解完整的公告内容我们可以这样说应税特许权的

  • 4月1日新出口退税率实施,赶紧催开发票,客户要求降价怎么办?

    3月20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正式发布。公告中明确提及: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

  • 终于落地!增值税率下调执行!出口退税怎么变?

    增值税税率16%降13%,10%降9%,6%扩抵。4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以后开发票要有大变化了。什么时候具体实施增值税减税政策?出口退税率会怎么调整?想必大家都已经听说了这则消息,2019年增值税税改马上来了,3月5日的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

  • 4月1日起,出口日本不再享受关税优惠!

    日本财务省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日货物普惠制关税优惠。自2019年4月1日起,海关不再对输日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及相关日本进料加工证书。日本对华普惠制关税优惠终结的影响和对策日本财务省2016年11月宣布重新调整“特惠关税”制度的对象国,将中国、墨西哥、巴西、泰国和马来西亚5个国家从发展中国家关税减免名单中剔除,从2019年4月1日起日本将全面终结对我国的普惠制关税优惠政策。一、什么是普惠制关税优惠普惠制关税优惠是一种普遍优惠的关税制度,简称GSP(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是指发达国家对在发

  • 海外海关事务合规之二——运用欧盟海关事务担保(Guarantee for a Customs Debt)便利通关

    一、了解欧盟特定的海关事务担保的名称与适用范围1.什么是“海关债”欧盟的海关事务担保称为“海关债的担保”(Guarantee for a Customs Debt)。这是由于欧盟使用了比“海关税费”更为广泛而新颖的“海关债”的概念来描述海关事务主体对海关的金钱义务。该概念不仅包括了正常海关程序下的由海关征收的进出口税费,同时也包括了因未遵守海关法而产生的金钱义务(罚款、罚金等除外)。该法律概念在1992年《欧共体海关法典》形成之初就已使用。2016年《联盟海关法典》(Union Customs Code, UCC)将“海关债”从产生到消灭进行了更为全面系统的

  • 计算机软件相关所得是否会构成特许权使用费?案例解析更清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和个人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行为越来越普遍,形式也越来越多样。那么,计算机软件相关所得的性质应如何判定,是否会构成特许权使用费?为回答这些问题,笔者对美国与印度的做法进行了比较研究,包括其国内法规定及相关案例。计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和文档通常被称作“软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软件购买、使用行为越来越普遍,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那么,软件销售、许可等行为产生的所得性质该如何认定,是不是会构成特许权使用费?一、美国做法(一)国内法规定美国于1998年出台了1.861-18号文件,对与计算机软件相关

  • 认监委公布:内地与香港澳门3C认证实施指南(内附3C免办及目录)

    2018年12月,内地与香港就《〈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CEPA服务贸易协议》)通过换文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涉及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对香港开放事宜。为推进《CEPA服务贸易协议》中检测认证相关修订条款的落实,认监委制定了《实施指南》,现予以公布。特此公告。认监委2019年2月25日关于《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中检测认证相关修订条款的实施指南2018年12月,内地与香港就《CEPA服务贸易协议》通过换文进行了修订。其中,将《CEPA服务贸易协议》附件1表2跨境

  • 单一窗口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年报填报指引

    根据相关规定,减免税货物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自进口减免税货物放行之日起,在每年的第1季度(3月31日前)向主管海关报告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单一窗口标准版已经上线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年报功能,具体怎么进行合并申报呢,请看下方填报指引。自查内容有:1、减免税货物安装地点、使用情况;2、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调换、抵押、质押、留置、转让、出售、移作他用、退运境外或进行其他处置的情况;3、减免税进口货物超立项条目范围或未能完全按立项条目要求使用的情况;4、实际进口的减免税货物的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是否与

  • 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监管代码9500)最新解读

    3月1日起,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代码9500),将正式实施。那么实施前和实施后有什么变化呢?下面是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最新解读,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无原始报关单的后续补税”与“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虽一字之差,但差别较大——补税具有一定的“不合规、违规”的含义;征税则是一种正常的、常规的管理方式。从“补税”到“征税”,明晰了特许权后续管理的定性问题,有利于减少企业税务合规性的争议。1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20号公告《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的公告》,对特许权使用费的后续申报方式进

  • 新海关助力综合保税区发展,4项给力措施最新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加大对综合保税区政策支持力度,海关总署集中出台了海关总署2019年第26号、第27号、第28号公告,助力将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来源: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

  • 关税聚焦|价格预裁定制度解读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指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署令213号,以下简称《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以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同时包括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而审查确定的计征进口关税时使用的计税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对于价格预裁定事务做出规定:前款所述的“估价方法”主要是指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否适用成交价格方法来确定(即进口货物价格是否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根据《审价办法》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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