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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口产品转内销” 征税小知识科普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加工贸易企业选择出口产品转内销,针对原来“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企业料件、成品等转内销,海关有什么相关规定呢?企业应该怎么做?发布君这就为你一一道来。一基本规定☑ 要点: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销售或者移作他用。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加工后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及受灾保税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任何企业、单位、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或者移作他用。二内销货物类别(一)剩余料件和成品内销☑ 要点:折算成料件、计征缓税利息、提交许可证件(符合条件的可免于

  • 关务知识:进口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区别及使用

    在进口申报时,你是否由于没弄清楚各种商品的适用税率,而交了许多“冤枉”的关税?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傻傻分不清?现在,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进口关税税率。如果同时有两种及以上税率可适用的进口货物,其最终适用的税率如下表如示:上表中的第二栏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通常协定税率比最惠国税率低,但如果该商品有暂定税率时,有个别商品的协定税率比暂定税率高,在进口申报时,即使有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建议不要填报优惠原产地代码及原产地编号(若涉及反倾销反补贴税率的则必须填报原产地证信息),应正

  • 报关差错复核网上操作指南

    报关差错复核网上操作指南报关差错复核网上操作指南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署令221号下发、235号令、240号令修订)第三十八条:“报关单位对报关差错记录有异议的,可以自报关差错记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记录海关以书面方式申请复核”。《海关总署关于报关差错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第80号)全文二、登录途径报关单位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关企合作平台”(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查询本单位的报关差错,通过以上途径申请报关差错复核。操作步骤

  • 危险化学品VS危险货物,这些你都搞清楚了吗?

    检验检疫部门你这个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要按危化品进行监管。船公司你这个化学品不属于危险货物,按普通货物运输即可。外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难道不是一样的吗?这样的疑惑,相信您也曾遇过。显然,「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属于不同的概念范畴。那么,它们要如何区分?其监管条件又有何不同呢?且看小编慢慢为您道来。一、法规来源不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它化学品。从定义中可看

  • 解读 | 关于调整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

    点此亲启致加工贸易企业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放宽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  一、对符合条件按月办理内销申报纳税手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企业,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  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分送集报”方式办理出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海关特殊监管

  • 海关深度解读:跨境电商B2B出口(9710和9810)

    2020年6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75号公告(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自7月1日起,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做好总结评估,下一步将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什么是跨境电商B2B出口?跨境电商B2B出口全称“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企业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

  • 进口旧机电产品注意事项及热点问题解答(附装运前检验目录)

    在进口机电产品时,通常会根据商品编码判断产品涉及的海关监管证件。然而,有一类机电产品比较特别。如其他蒸馏或精馏设备(HS编码为8419409090),监管证件代码为“A”,即实施入境检验检疫。但进口此归类项下的旧机电,不仅需要实施入境检验检疫,进口单位还需持商务部门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另外,关务小二建议在报关单填报时,将“可使用年限、残值率、已使用年限、原价”填入报关单备注栏,以便为海关做估价工作时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2008年第5号令(关于公布《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

  • 解读!《民法典》与海关申报二三事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 关务知识:规范申报中应关注的各类风险案例

    一、原产地申报不合规风险二、加工贸易申报不合规风险三、商品归类申报不合规风险四、进口旧机电申报不合规风险五、运保费申报不合规风险六、涉及贸易管制商品申报不合规风险七、企业资质申报不合规风险八、减免税申报不合规风险来源:关务小二

  • 关务知识:海关稽查与追补征税法规简析

    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解读!出口医疗物资的电气安全要素

    根据国家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有源医疗器械的定义是“任何依靠电能或者其他能源、而不是直接由人体或者重力产生的能量,发挥其功能的医疗器械。”

  • 84.76%!没错,这就是失信企业的通关查验率(附AEO资料)

    频繁被海关查验、成本降不下来?可能是企业信用不“给力”。认证级别不一样,查验比率大不同。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企业,其平均查验率为0.57%,而失信企业查验率则高达84.76%。信用就是金钱!数据来说话海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海关共认定3236家高级认证企业,25624家一般认证企业,142.44万家一般信用企业,6788家失信企业。认证级别不一样,查验比率大不同。以2019年为例,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平均查验率为0.57%,分别比一般认证企业(1.69%)和一般信用企业(2.44%)低66.27%和76.64%。而失信企业的查验率则高达8

  • 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商品退税申请资料

    近日,海关发布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办理退税手续通知,相关进口企业可准备好申请资料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历次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截止2020年5月12日,中国已公布实施的历次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如下:1、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1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2、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1年),不再实施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清单一商品已加征的关税税款

  • 解读 | “15+3”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新增3种

    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63号公告,自5月11日起,在原有15种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基础上,新增3种自助打印证书种类,包括:输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以及输印度的《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可实施自助打印的证书一览1.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2.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3.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4.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5.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6.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7.中国—格鲁吉亚自贸

  • 解读 |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的公告(2020年第21号)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进口贸易,提高监管效率,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编制完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以下简称《参考表》),现予发布。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的具体描述与界定,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发布的相关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为准。《参考表》中的商品编号仅供参考,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相关产品的商品编号应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准。

  • 海关AEO认证流程和关键控制点

    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的简称,已成为越来越多进出口企业促进外贸发展的金字招牌,也是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首次申请成为海关认证企业,苦于没有经验,经常会问:怎么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认证的流程是什么?认证周期有多长?认证通过后是不是一劳永逸?如果你也有同样的疑问,就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下答案吧。认证流程介绍1企业提交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在海关注册和备案的企业可以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见海关总署2018年33号

  • 海关教你用政策 主动披露好处多

    海关教你用政策主动披露好处多关于主动披露,企业应该了解的……来源:12360海关热线

  • 解读|如何避免出口防疫物资被召回、退货(口罩出口信息指南)

    导读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抗疫医疗物资的主要生产供应国之一。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监管问题,事关重大,高层始终高度重视。 以福州关区为例,疫情发生后,关区众多企业积极转产口罩、新建扩建产能,为防疫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口罩企业正从转产扩量向转型提质转变,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创建提升口罩区域品牌,福州海关充分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职能,密切关注出口产品安全和品质问题,着力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值得注意的是,4月2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自

  • 新增出口医疗器械商品检验,企业应该知道这些——海关查验要求篇

    01验核提交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有效性,实际货物型号是否与注册证标注的型号相符。02查验出口医疗物资品名、数量与申报是否相符,外观是否霉变、有无污染/污化、是否超出保质期、是否破损及侵权、是否三无产品、是否侵权以及是否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情况。温馨提示(1)根据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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