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实施给予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措施(以下简称特惠措施),便利相关货物进口通关,海关总署决定自2024年11月25日起启用新版“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以下简称特惠签证系统),并于11月20日发布2024年第165号公告。特惠签证系统于2020年上线试运行,期间在线签发证书功能向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尼日尔共和国、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莫桑比克共和国、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等5个国家签证机构开放。此次新版特惠签证系统上线后,在线签发功能扩大至所有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进一步便利其产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