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1月18日发布《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意见》,日前,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该负责人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加工贸易实现了高速度、跨越式发展,进出口额从改革开放初不足17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1.4万多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20%,全国10万家加工贸易企业带动直接就业4000万人。加工贸易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世界经济融合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加工贸易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发生重大变化,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受到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向挤压”,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制约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问题依然突出。必须站在对外开放新的起点上,紧紧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的历史机遇,加快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这既是巩固贸易大国、建设贸易强国的必由之路,是推动产业升级、建设制造强国的迫切需要,是稳定就业、提升国民福利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经济外交大局、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选择。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为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