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年7月3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近年来,美国经济制裁政策呈现出工具化、高频化与精准化趋势,制
日期:2026年9月17-18日; 会场:上海;活动背景:当前,全球经贸格局正经历深度调整与结构性变革,地缘政治波动、国
日期:2026年6月9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复杂化以及海关监管的日益严格,企业
日期:2026年6月5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近年来,随着全球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贸易规
日期:2026年6月4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国际贸易、物流运输和人员流动日益频繁,检
日期:2026年5月20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贸易合规是进出口企业业务开展的基础,是企业跨境经营的“生命
日期:2026年5月14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在进出口企业发展过程中,成本管理宛如稳健的船锚,确保企业在风浪中稳
日期:2026年5月13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环境复杂化及海关监管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海关逐
日期:2026年5月8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在当前国际贸易环境复杂多变与国内产业升级的双重背景下,加工贸
日期:2026年5月7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2年正式
日期:2026年4月29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2024年12月1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正式施行,标
日期:2026年4月28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近来,美国贸易政策呈现出显著的法律工具化与执法趋严态势。以
日期:2026年4月24日; 会场:广州; 活动背景:当前,国际经贸环境复杂多变,中国在出口管制、海关信用管理等领域的政
日期:2026年4月24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国和互认国家(地区)AE
日期:2026年4月23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当前全球贸易格局深度调整,出口管制已成为各国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产业
为推进中国—智利检验检疫证书无纸化进程,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实施智利输华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无纸化。
为进一步规范出口货物发货人申报行为,海关总署决定对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项目进行调整。
由锋信环球主办的 “第八届全球出口管制与制裁(中国)峰会”今日在上海虹桥万丽酒店盛大开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会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组织制定了《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2
近日,科特迪瓦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予以公告。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2026年一季度进出口情况,并答记者问。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英政府不支持使用明阳智能的风机产品事答记者问。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来西亚农业与粮食安全部关于马来西亚向中国出口毛燕和食用燕窝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马来西亚毛燕和食用燕窝进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通多式联运堵点卡点,根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6号)规定,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决定支持新一轮国
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配套政策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
2026年4月9日,锋信环球举办“原产地规则计算、原产地标准解释及案例演示”线上小班课程,由上海海关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一级关务督察查老师主讲。
为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保护进出境人员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34号 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
2026年1-2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11430.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9%。
2026年4月3日,锋信环球举办“关务人员必备财务、税务、外汇知识与技巧”精品小班课程,由德勤 ( 北京 ) 间接税 / 海关与国际贸易合伙人郭梅老师主讲。
2026年4月2日,锋信环球举办“Incoterms® 2020国际贸易术语深度解析与实务应用”精品小班课程,由威尔士大学MB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专家、会计准则、税法、出口退税咨询专家赵老师
2025年11月4日,中国和刚果(布)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目前,中刚双方已完成各自国内批约程序,早收安排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生效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执行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海关总署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及说明(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发布)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2026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正式生效实施。为实施该安排项下原产地规则,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
为全面有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现将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对美启动两项贸易壁垒调查答记者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6年3月27日起对美国相关做法和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
2026年3月26日,锋信环球在上海举办“中国出口管制执法案例解析、法规及合规要点解读”闭门研讨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邱梦赟律师主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海关总署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高级认证企业简化复核程序。
2026年3月24日,锋信环球举办“出海企业的主要供应链合规要点”Webinar,由中伦律师事务所贸易合规业务团队负责人王峰律师主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原产于刚果(布)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实施协定税率。
2026年1-2月,我国电子商务稳定发展,数字消费稳中向好,产业电商推动数智化转型,丝路电商提升惠全球品牌效应,高质量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公布对墨西哥相关涉华限制措施贸易投资壁垒调查最终结论的公告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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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进行AEO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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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信环球AEO认证辅导服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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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厄瓜多尔国家海关总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厄瓜多尔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便于企业准确理解公告内容,享惠中厄双方AEO便利措施,现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2024年7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87号),针对高级认证企业延长适用主动披露时限,享惠力度更大。我们从对高级认证企业的红利释放变化解读本公告内容。
4月23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林建田、副司长朱昉围绕新增AEO便利措施以及AEO大会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解读和介绍,并答记者问。
2017年11月,中国与澳大利亚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澳大利亚移民与边境保卫署及边境执法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大利亚诚信贸易商计划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经过前期准备和沟通,中澳双方商定于2023年12月14日起正式实施《互认安排》。
海关总署决定在综合保税区先行先试,在分送集报业务领域推行区内高级认证企业(AEO)免除担保措施。
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符合海关总署规定标准的企业。
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全球22个经济体48个国家(地区)签署AEO互认协议,其中包括欧盟在内的13个经济体39个国家(地区)已正式实施AEO互认安排。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和针对不通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制定的单项标准。高级认证企业应当同时符合通用标准和相应的单项标准。
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106号公告,公布了新修订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与原认证标准相比较,新《标准》进行了大幅优化,受到社会和企业的广泛关注。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2年1月1日生效,RCEP引入了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条款,帮助企业充分享受原产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原产地自主声明。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新加坡、欧盟、南非等22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48个国家(地区),数量稳居世界首位。其中,包括32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5个《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和13个中东欧国家。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号(关于实施中国-乌拉圭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1月26日,中国-乌拉圭海关AEO互认安排正式实施。
2019年7月,中国与阿联酋海关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联邦海关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阿联酋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经过前期对接沟通、阿方试点以及中方测试等准备,《中阿AEO互认安排》将于2月14日起正式实施。
2019年4月,中国与乌拉圭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国家海关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乌拉圭海关AEO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经过前期准备和沟通,中乌双方商定于2022年1月26日起正式实施《互认安排》。
2019年10月,中国与巴西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巴西联邦共和国经济部联邦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巴西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经过前期准备和沟通,中巴双方商定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互认安排》。
2021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86号公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执行中所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同时废止。
2021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信用办法》对失信企业设定了明确的标准,若不小心触碰“红线”被认定为失信企业的,海关将对其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以下简称《认证标准》)已通过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以下简称《信用办法》)重要配套制度,《认证标准》修订工作是海关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着力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从顺应市场主体发展需要出发,进一步夯实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基础的重要举措。为帮助广大进出口企业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修订的背景情况、重点变化,现就《认证标准》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
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开始实施,配套执行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同时发布并施行。新标准将原来分散在各个海关总署公告中的认证标准进行整合和优化调整,企业对照适用更加简单、方便。
“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简称“AEO”)在世界海关组织(WCO)2005年度制定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被定义为“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并被海关当局认定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或相应供应链安全标准的一方,包括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报关行、承运商、理货人、中间商、口岸和机场、货站经营者、综合经营者、仓储业经营者和分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