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4月10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财务管理关系着一个企业的成本控制,对于大型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关
日期:2025年4月9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费用和风险的具体规
日期:2025年3月26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2020年10月17日,中国出口管制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中
日期:2025年3月19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税收是进出口企业经营的一项必要成本,税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
日期:2025年3月13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近年来,各国通过限制某些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出口,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
日期:2025年3月12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近年来,美国出口管制措施被频繁使用,BIS针对中国发布的半导体等行
日期:2025年3月11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进出口商品归类关系到海关的征税与监管,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技术性非
日期:2025年3月5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我国为了保障产品质量,依法实施的一种产品
日期:2025年3月4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许可证、票据和单证、外贸合同的日常合规管理是进出口企业的工作
日期:2025年2月13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国和互认国家(地区)AE
日期:2025年1月17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近年来,中国海关不断推出新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同
日期:2025年1月16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每年,我国都会进行关税方案的调整。近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
日期:2025年1月9日; 会场:杭州; 活动背景:在当前国际贸易环境日益复杂和全球经济加速变化的背景下,为了进一步优化
日期:2025年1月7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近年来,全球出口管制与贸易制裁形式呈现复杂多变的特征。中国企
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随着全球贸易格局的深刻变化,出口管制和制裁已成为企业合规管理中的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发布对华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调查报告答记者问。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诉土耳其电动汽车和其他车辆进口限制措施世贸争端案答记者问。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国内有关芯片产业反映自美进口成熟制程芯片低价冲击国内市场事答记者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4年5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1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不可靠实体清单有关措施答记者问。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近期美系列涉华贸易限制措施发表谈话。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荷兰半导体出口管制问答记者问。
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
2025年1月13日,在中格两国总理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与格林纳达有关部门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绿色低碳发展合作等三份合作文件。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勐康口岸、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为进一步规范勐康和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药材进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国发布人工智能出口管制措施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农村发展和土地部关于玻利维亚奇亚籽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玻利维亚奇亚籽进口。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13日上午10时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请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综合业务司负责人林少滨介绍2024年全年进出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2025年1月9日,由锋信环球主办、快贸云联盟合作的MeetUp分享会“新《关税法》、《海关征税办法》修订解读及其对实务的影响和应对”在杭州举办。本次活动由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合伙人、上海市法学会海关
商务部于2024年7月10日发布2024年第28号公告,决定就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调查。 现本调查结束,认定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及其实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国防部将部分中国企业列入“中国军事企业清单”答记者问。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等国家无人机系统启动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国家安全风险调查事答记者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与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关于香港输内地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香港养殖水产品输内地。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种禽及种蛋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西班牙种禽及种蛋进口。
2025年1月7日,锋信环球举办“不同视角下的2025年企业合规趋势与规划要点解读”Webinar,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郝竞宇律师主讲。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2025年第2号公告,决定自2025年1月8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同时明确了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和相应的保证金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4年5月7日,商务部(以下简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1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根据调查结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将多家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事答记者问。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
为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2025年羊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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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更好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海关关员将通过问答的方式进行解读。
我们都知道,为了鼓励创新,某种程度上,知识产权是国家给我们创新人合法“垄断”知识的制度。为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但是,国家同时还制定了《反垄断法》来规制垄断行为。去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对知网处以天价罚款,8760万元!正是因为知网利用它的商业模式在许多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网罗天下论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公众对奢侈品的购买需求不断上涨,“境外代购”“海淘”等新兴购物模式方兴未艾。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抓住“商机”,将侵权货物先出后进,形成“夹藏出境—代购邮寄—返销国内”的完整链条,通过伪造的“代购”全套票据以及真实的物流信息,以假充真,欺骗国内消费者。该案的查处有效保护了权利人和国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提醒社会公众理性消费,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海外商品。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作出一系列部署,为专利支撑创新型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落实《纲要》和《规划》的重要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采取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先行启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后续根据产品备案和数据积累情况,适时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2020年6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深入推进商标执法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做好《标准》的宣传解读,帮助执法人员准确理解条文的含义,及时解答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的适用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撰写了《〈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理解与适用》。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过程中,主持调解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通过司法确认获得强制执行力,强化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
随着RCEP的生效,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给包括中国在内的区域内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作为RCEP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知识产权章亮点颇多,既体现了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又凸显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升。
《海牙协定》,全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申请人只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简称WIPO)国际局提交一份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便可在海牙体系的多个缔约方寻求保护。
为规范商标审查审理程序,保障商标审查审理各环节法律适用统一和标准执行一致,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制定《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现予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同时废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一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立足自身职责推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
对于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海关将依法按照侵权货物予以处理。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查处。
近日,《“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正式印发,这是我国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第一个五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具体“施工图”。“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是什么?将怎样谋篇布局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转化、运用与保护?1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专题解读。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并联合印发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现就《专项行动方案》要点解读如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新修订的专利法相关条款,就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具体制度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地方知识产权局行政裁决实践经验,制定《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
2021年8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62号公告《关于公布的公告》。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等向海关总署提出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备案申请并获核准。公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海关保护备案目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建立我国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根据《专利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结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制定的《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具体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借鉴国际相关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医药产业的发展特点,制定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以下简称《裁决办法》)。
2022年北京冬奥会计划于2022年2月4日开幕,随着赛事临近,冬奥会相关商品的热度不断增加。但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进出口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货物,海关将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实施的保护。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exclusive right)。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如果权利人已经在海关总署进行了知识产权备案,海关在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权的,将主动通知权利人确认知识产权状况,权利人可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扣留申请,海关将对权利人申请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开展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