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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科普|AEO互认知多少?时间:2023-07-27 1、什么是AEO? 概念: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符合海关总署规定标准的企业。 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通过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实施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一项制度。不同国家海关之间,可以通过AEO互认制度相互给予对方的AEO企业优惠便利措施,从而显著提升两国企业跨境通关效率,压缩通关时间,降低贸易成本。
2、中国AEO制度的发展史 2005 签署实施SAFE框架意向书 2008 转为国内立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170号令) 2014 重新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 海关总署令225号) 2018 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237号) 2021 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里办法》 ( 海关总署令251号)
3、中国海关AEO制度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51号)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1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操作规程》等配套政策
高级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AEO,适用下列管理措施: (一)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低于实施常规管理措施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总署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二)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平均抽查比例在企业平均抽查比例的20%以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总署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及相关业务手续; (四)优先向其他国家(地区)推荐农产品、食品等出口企业的注册; (五)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 (六)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 (七)可以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之前向海关申报; (八)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 (九)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 (十)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十一)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 (十二)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4、什么是AEO互认? AEO互认是指在建立起AEO制度的海关之间,对各自认证的AEO企业予以相互认可并给予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减少重复认证并促进国际供应链安全与便利的有效途径。
5、AEO互认的优势 各国家和地区实施AEO互认后,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诸多便利措施。中国海关与已互认的国家或地区AEO互认措施不完全相同,归纳下来有以下几种:
1.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 2.适用较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 3.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 4.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处理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 5.在国际贸易中断(由于安全警戒级别提高、边境关闭、自然灾害、危险突发事件或是其他重大事故等造成的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
6、AEO互认发展情况 目前183个WCO成员中,172个签署了实施《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意向书,97个经济体已实施AEO制度,签署了83个互认协议或安排,AEO互认已成为国际海关合作的重要项目。 截至目前,中国共与新加坡、欧盟、南非等26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52个国家(地区),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世界首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