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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关于暂缓报送《年报》的权威解读来了!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8号

(关于暂缓报送《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减轻广大进出口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进出口企业暂缓向海关报送2017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海关总署正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会同工商、商务等部门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待改革完成后,进出口企业将通过国家统一平台报送年报。具体报送时间、方式和年报内容等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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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注:2018年企业年报工作预计将在2018年4月份开始,届时将会通过国家统一的平台进行报送。年报关乎企业的信用,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将会被列入异常名录实施严密监管,并将影响企业成为高信用企业,敬请广大进出口企业及时关注相关情况。

如有疑问请拨打海关12360热线或向各海关企业管理部门咨询。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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