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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海关稽查通知书》怎么办?(被稽查人权利义务篇)时间:2023-02-01 一、哪些企业、单位会成为海关稽查对象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海关对下列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实施海关稽查: (一)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 (二)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 (四)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五)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六)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收发货人; (七)其他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 敲黑板:被稽查人收到《海关稽查通知书》后,请认真阅读背面告知的“被稽查人权利义务和海关职权义务”,配合好海关办理稽查手续。 二、被稽查人有哪些权利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被稽查人权利如下: (一)申请海关稽查人员回避。 (二)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 (三)检举、控告。 (四)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稽查人员实施稽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海关稽查人员与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二)海关稽查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与被稽查人有利害关系的; (三)海关稽查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与被稽查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海关稽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敲黑板:被稽查人有正当理由,可以对海关稽查人员提出回避申请。但在海关作出回避决定前,有关海关稽查人员不停止执行稽查任务。
三、被稽查人有哪些义务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被稽查人义务如下: (一)设置、编制和保管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二)接受海关稽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三)配合海关行使查阅、复制、检查和询问等职权。 (四)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敲黑板:被稽查人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拖延、隐瞒。 被稽查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向海关提供记账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敲黑板:查封、扣押的有关进出口货物,经海关稽查排除违法嫌疑的,海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经海关稽查认定违法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的规定处理。
贴心提醒: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要遵守海关的法律法规。收到《海关稽查通知书》后,应当接受海关稽查,如实反应情况,享有合法权利,履行应尽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