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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解析
  •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解读之一、二、三

    医疗器械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改善人们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上市后的产品如果存在缺陷且不能及时地被召回并加以控制,就有可能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因此,国家建立并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召回制度,对控制上市后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风险,消除器械安全隐患,保护公众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在其他国家和其他领域的实践也表明,召回制度是维护消费者安全和权益的有力保证。

  • 进口食品新规“新”在哪里

    海关总署第248号令明确规定了所有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必须经海关总署注册、注册实施分类管理,海关总署会统一公布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

  • 【海关特殊监管区】带你了解最新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上、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海关牵头将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优化整合,形成了156个综合保税区,占全部168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92.9%。

  •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就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生效答记者问

    2022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关于升级的议定书》(以下称《升级议定书》)正式生效,将进一步扩大中新双方在自贸协定项下市场开放,并提升有关规则水平。《升级议定书》的生效实施,体现了中新双方高度重视并共同致力于深化自贸合作,以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往来,推动两国经贸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的意愿和决心。

  • 一图看懂: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这样退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明确有关政策。

  • 【企业管理】好消息!企业可以拥有“双重身份”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允许报关单位可以同时备案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 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的决定》的解读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6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4部规章予以废止,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 【行邮监管】政策解读丨个人携运、邮寄文物出口

    “文物”如果属于仿制品,根据出境地海关或携运人的要求,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可以为申报物品出具文物复仿制品证明。

  • 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魔芋干片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解读

    2022年3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魔芋干片检验检疫要求公告》(2022年第28号公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协定书》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魔芋干片进口。

  • 解读 | 手把手教你填报报关单位“双重身份”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可以同时备案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 RCEP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出口水产品篇•上中下)

    2022年1月,RCEP开始生效。2021年,我国对RCEP成员国出口水产品672.4亿元,占我国水产品出口总值的48.2%。按单一国别计,我国水产品前十大出口市场中,RCEP成员国占五位,分别为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和菲律宾。

  • 【政策解读】松材线虫口岸检疫指南

    松材线虫引起的松材蔫病被称为松树的癌症,是一种毁灭性病害。1982年入侵我国,属于我国重大外来入侵物种。为防范松材线虫传入,保护我国林业和生态安全,总署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了 《关于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2021〕110号),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问题进行了明确。

  • 【行邮监管】政策解读丨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

    2022年3月1日,海关总署对外发布第257号令,废止了1990年6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2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

  • 进口南非鲜梨植物检疫要求

    2022年1月17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南非共和国农业、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部关于南非鲜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南非鲜梨进口。

  • RCEP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出口玩具篇上、下)

    2022年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开始生效,覆盖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中“加大对RCEP成员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关注和研究”等要求,为玩具企业开拓RCEP市场提供指导。

  • 综合保税区发展迎来新机遇

    海关总署于2022年1月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6号),自4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着眼强化监管、优化服务,进一步优化综合保税区营商环境,助力其更好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深度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留抵退税的工作要求,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加大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

  • 《“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解读

    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方案》)。为便于理解掌握《规划方案》内容,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 解读|海关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填报指引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开始施行。根据规定办理报关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当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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