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美国发布了罐装食品企业注册及加工申请指南,该指南适用于生产、加工或包装酸化食品(AF)及热处理低酸罐头(LACF)的商业加工者及其委托商,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关于21CFR108.25(c)(适用于AF)及21CFR108.35(c)(适用于LACF)中对上述产品生产、加工或包装的注册及申报流程的行政程序。
2.不受上述法规约束但自愿对其生产、加工或包装的酸化食品及低酸罐头进行注册和申请的行政程序。
3.根据要求重新评估新加工方法或新设备的数据和其他信息的自愿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