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年4月9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当前国际贸易格局深度调整,区域贸易协定蓬勃发展,原产地规则作
日期:2026年4月3日; 会场:上海; 点击参加: ; 活动背景:财务管理关系
日期:2026年4月2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在经济全球化深度演进与国际供应链加速重构的当下,国际贸易的复杂性、不
日期:2026年4月16-17日; 会场:上海;活动背景:当前,全球经济与贸易格局正经历深刻变革,以美国、欧盟等为首的国
日期:2026年3月17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国和互认国家(地区)AE
日期:2026年3月11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当前,在全球地缘政治格局深度调整、国际经贸规则面临重构的背
日期:2026年3月10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当前,许多进出口企业在税务管理实务中面临诸多共性挑战:如何
日期:2026年3月6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随着全球贸易一体化进程加速,我国进出口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在贸易往来日
日期:2026年3月5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当前全球贸易格局深度调整,出口管制已成为各国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产业竞
日期:2026年3月4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当前全球地缘政治格局深刻演变,美国正将出口管制作为关键外交政策工具,
日期:2026年2月6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当前,美欧对华贸易政策的协同性与战略性正不断加强,从传统关税
日期:2026年2月5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当前,中美在出口管制领域的博弈持续深化,已从宏观遏制转向对关
日期:2026年2月4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在全球贸易日益频繁、监管政策持续更新的背景下,进出口业务的合
日期:2026年1月28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每年,我国都会进行关税方案的调整。近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
日期:2026年1月27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近年来,全球出口管制与贸易制裁形式呈现复杂多变的特征。中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芬经贸合作情况答记者问。
2026年1月13日,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为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本次规章修订的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就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调整一批口岸进境免税店进行解读。
为进一步发挥免税店支持提振消费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等有关事宜予以通知。
为支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提高国际多式联运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启动进出口货物海铁联运和水水中转多式联运监管模式试点,现就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2026年1月14日至17日,加拿大总理卡尼应邀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双方就深化经贸合作达成广泛共识,签署了《中国—加拿大经贸合作路线图》,形成了关于处理双边经贸问题的初步联合安排。商务部美大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巴西南里奥格郎德州新城疫疫情禁令。
2026年1月16日,由锋信环球主办的MeetUp分享会“近期中国海关新政解读及2026年海关政策变化及行政执法趋势探讨”在上海举办。本次活动由普华永道国际贸易服务部合伙人葛志伟老师、德勤中国政府及公
2025年,在元首外交战略引领下,中国—中亚经贸合作取得长足发展。据中国海关统计,全年货物贸易进出口达到1063亿美元,同比增长12%,增速较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
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2026年1月15日)
2026年1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国发〔2023〕12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进行通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2025年全年进出口情况,并答记者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新西兰宠物食品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宠物食品进口。
为规范挖泥船及具有类似功能船舶的出口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申报要求进行公告。
近日,克罗地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小反刍兽疫。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进行公告。
近日,尼日利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进行公告。
近日,黎巴嫩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口蹄疫。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进行公告。
2026年1月7日,锋信环球举办“进口两用物项合规与规范申报实践”Webinar活动,由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口岸协会专家委员会贸易合规高级专家张盛律师分享。
为落实中欧领导人会晤共识,妥善解决欧盟对华电动汽车案,中欧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的态度,进行了多轮磋商。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向对欧盟出口纯电动汽车的中国出口商,提供关于价格承诺的通用指导,以便中国出口商可通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饲用水生动物蛋白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产品进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履行《国际卫生条例》缔约国义务,持续巩固提升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水平,海关总署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动态管理工作,共对19个口岸进行
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泰王国农业与合作社部有关输华蜂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泰国蜂产品进口。
2026年1月8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的认证模式予以调整,实施第三方认证评价方式。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发起反倾销调查答记者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唐山三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代表中国二氯二氢硅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决定自2026年1月7日起对
为了规范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活动概况2026年1月6日,锋信环球举办“中国强制性认证体系详解”线上小班课程,由国内知名质量认证中心部长秦老师主讲。秦老师参与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培训教材》、《合格评定基础》等编写工作
海关合规咨询服务
国际贸易咨询服务
为何进行AEO认证
企业为何需要AEO认证辅导
锋信环球AEO认证辅导服务特色
锋信环球AEO认证辅导服务优势
锋信环球AEO内审咨询服务优势
专业的流程定制
内训专家团队
及合作伙伴
合作客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进口药品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决定在拱北海关开展进口药品通关“一单多核”联网核查试点。
为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管理,建立最严谨的药品标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维护防疫用品和生活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助力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防范和制止网络交易不当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今天(10日)发布关于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的工作提示,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八个责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升国家药监局“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电子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电子批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发放药品电子注册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药品安全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及一系列决策部署,细化、具化药品管理法关于药品网络销售的规定,统筹群众购药便利性和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在深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建立药物警戒制度的要求,指导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科学规范开展药物警戒检查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修订了《进口兽药管理目录》,现予发布,自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369号》同时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放射性药品生产管理,保证放射性药品质量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规范注册申请人注册自检工作,确保医疗器械注册检验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9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95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32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6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36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1个(具体产品见附件)。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抗病毒糖浆、胶囊、软胶囊、丸(浓缩丸)、滴丸、片、泡腾片、咀嚼片、口服液、颗粒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实现药品注册申请的电子申报,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和推进了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eCTD)申报相关工作。现将实施eCTD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局长张工2021年8月26日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行为,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医疗器械注册是指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出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药品监督
2021年7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62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96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9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32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5个(具体产品见附件)。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普萘洛尔片剂说明书【注意事项】等项目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