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9月10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在全球贸易蓬勃发展的当下,我国医疗行业进出口贸易持续增长,
日期:2025年9月3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出口管制商品编码(ECCN)是由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负责
日期:2025年8月28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加工贸易和保税业务是国际贸易与供应链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期:2025年8月20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近年来,中国海关监管机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海关直接进入企业对贸易合
日期:2025年8月20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近年来,海关多次开展了全国范围的针对特许权使用费等非贸支付的专项稽
日期:2025年8月14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近期,海关持续推进进出口监管模式改革,在提升通关便利化的同
日期:2025年8月13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生产经营的企业,在生产、运输、进出口等
日期:2025年8月7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随着全球贸易的快速发展,进出口申报作为国际贸易的关键环节,其
日期:2025年7月29日; 会场:苏州; 活动背景:近年来,全球地缘政治格局深刻变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关键资源供应链
日期:2025年7月24日; 会场:上海; 活动背景:进出口企业在货物通关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海关对其进出口货物进行质疑,
日期:2025年7月23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近期,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为代表部门
日期:2025年7月17-18日; 会场:上海;活动背景:地缘政治、科技竞争、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以及近期的关税战和特朗普
日期:2025年7月10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
日期:2025年7月4日; 会场:无锡; 活动背景:近期,中美关税战持续升级,美国在对华贸易政策上保持强硬立场,部分行业
日期:2025年6月25日; 会场:Online; 活动背景: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深刻调整,欧盟作为中国重要的贸易
2025年6月13日,“中美互征关税政策解析与企业实务指导”MeetUp分享会在北京举行,邀请德勤(北京)间接税/海关与国际贸易合伙人郭梅以及总监牟政与大家分享。
为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严防流失用于制毒,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6月20日联合发布公告,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入《易
1-5月,我国电子商务发挥创新能力强、业态模式新、市场规模大、国际合作广的优势,释放内需活力,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助力构建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
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
2025年6月5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该国斯库台州(Shkodër)发生小反刍兽疫。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进行公告。
6月19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稀土相关出口许可申请答记者问。
2025年6月19日,锋信环球举办在线小班“海关违规行为的判定、处罚风险的规避及应对”活动,由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春晖律师主讲。
近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发布信息,拉脱维亚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进行公告。
2025年6月17日,锋信环球举办“近期中美关税、中美贸易重点政策变化解读”Webinar活动,由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云律师主讲。
2025年6月11日,习近平主席在致中非合作论坛成果落实协调人部长级会议的贺信中表示,中方愿通过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实对53个非洲建交国实施100%税目产品零关税举措,同时为非洲最不发达国
为进一步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沙特阿拉伯王国环境水利农业部有关沙特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沙特养殖水产品进口。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克罗地亚共和国农林渔业部有关克罗地亚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克罗地亚养殖水产品进口。
2025年6月19日,锋信环球举办“检验检疫事务的规定解读与实操指导”线上小班课程,由上海海关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一级关务督查查老师为我们讲课。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近日发布信息,马耳他南部区(Nofsinhar)有新城疫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进行公告。
2025年6月11日,锋信环球举办“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实务指导及案例解析”在线小班课程,由上海海关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一级关务督察查老师主讲。
关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延期公告
据海关统计,2025年前5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7.9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王文涛部长赴法国期间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谢夫乔维奇会谈答记者问。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重稀土出口管制措施答记者问。
2025年1-4月,我国服务贸易保持较快增长,服务进出口总额26320.6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8.2%。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人民政权农业生产和土地部有关委内瑞拉绿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委内瑞拉绿豆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拉圭东岸共和国牧农渔业部有关乌拉圭豆粕、油菜籽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要求的乌拉圭豆粕、油菜籽粕进口。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卢旺达共和国农业与动物资源部有关卢旺达干坚果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要求的卢旺达干坚果进口。
根据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83号(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和区外加工贸易有关管理措施的公告),为落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维护国门安全,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在前期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改革优化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该通关模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丹麦食品、农业和渔业部有关丹麦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丹麦大麦进口。
2025年6月4日,锋信环球举办“欧洲的强制性认证制度及市场准入概况”Webinar活动,由在中国大型检测认证机构长期负责国际出口检测认证工作的马老师主讲。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有关俄罗斯黑麦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黑麦粉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有关俄罗斯麦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麦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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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蒙古国海关总局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蒙古海关AEO制度互认的安排》将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布隆迪共和国税务局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布隆迪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将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现就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为更好服务外贸质升量稳,持续提升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获得感,现就处理高级认证企业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且及时改正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为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海关信用管理职能作用,持续提升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获得感,更好服务外贸质升量稳,海关总署决定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向高级认证企业实施便利措施。
2017年11月,中国与澳大利亚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澳大利亚移民与边境保卫署及边境执法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大利亚诚信贸易商计划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12月14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现将在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业务领域推行高级认证企业(AEO)免除担保措施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2021年6月,中国与南非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南非税务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南非税务署“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政府与塞尔维亚政府正式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塞尔维亚共和国财政部海关署“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协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
2023年1月,中国与哥斯达黎加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海关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哥斯达黎加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3年2月,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正式签署了《海关总署和澳门海关关于内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门海关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5月,中国与乌干达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干达共和国税务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乌干达税务署AEO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公布)中涉税要素申报规范指标的认定标准公告如下:涉税要素申报规范,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履行合规自主申报、自行缴税主体责任,按照海关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申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价格、原产国等涉税要素,确保税款应缴尽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总署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单项标准)予以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同时废止。
2019年7月,中国与阿联酋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联邦海关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阿联酋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2年2月14日起正式实施。
2019年4月,中国与乌拉圭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国家海关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乌拉圭海关AEO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2年1月26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9年10月,中国与巴西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巴西联邦共和国经济部联邦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巴西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