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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发布的公告》(2021年第1号)

海关总署官网发布2021年第1号(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发布。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doc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月5日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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