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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 [国税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现将营改增试点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二)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三)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四)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二、其他个人采

  • [国税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

    为规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提高车辆购置税征管效率,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第38号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补充公告如下:  一、《办法》第七条所称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分别如下: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签发机关所在地与车辆登记注册地不一致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文书)或者

  • [国税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

    现对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公告如下: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8月7日

  • [国税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7月28日

  • [国税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共和国政府对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互免增值税或类似税收的协议》生效执行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共和国政府对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互免增值税或类似税收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于2016年6月20日在华沙正式签署。按照《协议》规定,《协议》自2016年7月1日起生效执行。  《协议》以英文签署,英文文本及中文译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7月26日

  • [国税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修订协定的议定书生效执行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以下简称《协定》)和《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分别于2014年10月13日和2015年5月8日在莫斯科正式签署。中俄双方已完成《协定》和《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协定》和《议定书》于2016年4月9日生效,适用于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所得。《协定》和《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关于《协定》第二十三条第六款规定的

  • [国税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现将红字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

  • [国税总局]深化改革精准分类 促进外贸再出实招

    深化改革精准分类 促进外贸再出实招——税务总局修订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管理,更好地发挥出口退税支持外贸发展的职能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修订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对出口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并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部分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负责人认为,新办法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以风险可控、放管服结合、利于遵从、

  • [国税总局]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关系 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以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关系为己任,全力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在推进国际税务合作,特别是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合作中积极发出中国声音、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为全球经济发展贡献积极力量。“三点主张”成全球共识 中国税务方案不可或缺  “强化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在布里斯班G20峰会上首次就税收问题提出的“三点主张”,让各国税务官员、专家学者印象深刻。如今,“三点主张”已经成为中国参与构

  • [国税总局]王军: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接受中央专项巡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组织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特别是中央第十三巡视组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联系税务部门实际,着力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把握中央精神,自觉增强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税务系统从总局到省、市、县、分局(所)共五级机构,有近80万名干部,占全国公务员队伍的1/10强,其中党员55万名,层级多、队伍大、分布广,且主要集中在基层。国税系统自上而下

  • [国税总局]从简政便民到制度防腐——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综述

    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记者 罗争光、罗宇凡)民之所望,施政所向。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瞄准化解群众“办事慢”“办事难”的目标,深入推进。截至今年5月,全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项目230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303项,废止规范性文件11073个。而这些,只是“成绩单”的一部分。从攻“减”到攻“艰”,着力啃下“硬骨头”今年6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此举可使每

  • [国税总局]三部门:自9月1日起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

    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记者申铖、韩洁)记者10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积极推进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6年9月1日起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根据此次发布的《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将扩大到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的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除外),以及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5个

  • [国税总局]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完善的信用体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信用缺失的瓶颈制约问题日益显现。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为核心,通过“褒扬”与“惩戒”双重手段,约束经济主体不愿失信、不敢失信,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奠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基础《指导意见》指出,“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是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一项基本原

  • [国税总局]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国家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战略任务和改革举措。《规划》强调,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确保如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建成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规划》描绘了未来五年科技创新发展的蓝图,确立了“十三五

  • [国税总局]中国经济转型为世界经济带来新动力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国政府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推出了一系列重大经济举措,不仅促进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也为世界经济带来新机遇。一些外国专家学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纷纷称赞中国经济转型为世界经济带来新动力。居民消费能力提升,对其他国家产生积极溢出效应今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同比增长6.7%,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需求结构进一步优化,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3.4%,比去年同期提高13.2个百分点。中国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对其他国家产生积极溢出效应。去年中国出境游客超过1.2亿人次,境外消

  • [国税总局]税务风控戴上信息化“紧箍咒”

    税务系统点多线长面广,对外行使执法权,对内管理人财物,权力事项多监管难,稍有不慎就容易导致出现税收风险。日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认真剖析600多个案例,发现四条规律:一是犯罪行为都与税款流失有关;二是都发生在税收执法环节;三是对违法犯罪行为都有明确的税收管理或廉政防范规定;四是都与“权力”有关。针对这一状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以“治权”、“治内”为重点,以科技手段为驱动,打造“上了锁的笼子”,努力使不廉行为无处藏身,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风险、行政风险、廉政风险

  • [国税总局]营改增是“改”不是“增”

    不久前,同事去青岛旅游,发现以前经常就餐的酒店涨价了,账单里除了10%的服务费,还莫名多出一笔6%的“增值税”,服务员解释是因为最近搞了营改增,但同事还是觉得蹊跷:“国家的减税政策,到消费者这里咋就成了涨价呢?”上网一看,有同样遭遇的消费者真不少,小到街边的面包房、咖啡馆,大到知名酒店、旅行社等,都出现过打着营改增旗号涨价的事。是营改增导致企业成本上涨,必须由消费者承担涨价的改革成本吗?当然不是。此次营改增全面推开的试点,涉及纳税人1100多万户,营业税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预计今年减税的金额将超

  • [国税总局]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关系 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以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关系为己任,全力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在推进国际税务合作,特别是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合作中积极发出中国声音、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为全球经济发展贡献积极力量。“三点主张”成全球共识 中国税务方案不可或缺“强化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在布里斯班G20峰会上首次就税收问题提出的“三点主张”,让各国税务官员、专家学者印象深刻。如今,“三点主张”已经成为中国参与构建新

  • [国税总局]践行“四讲四有”标准 推进税收改革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怎样做才算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呢?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中央制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提出了“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标准。这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对于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应对“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  党员只有讲政治、有信念,对党忠诚,立场坚定,才能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党员只有讲规

  • [国税总局]宁波市国税局推行“短信推送申报”

    近日,针对经营业务单一、财务处理简单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宁波市国税局尝试推行“短信推送申报”。
      “短信推送申报”就是税收征管系统通过自动采集纳税人开票信息,直接将开票销售额用短信形式发送给纳税人。纳税人只需回复短信,系统即可在后台自动生成申报表并完成申报。几秒钟之后,纳税人就能收到一条系统发回的确认短信。“短信推送申报既能提高办税效率,又能节约征纳双方的办税成本。”宁波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项便民纳税服务减轻了小微企业纳税人的负担。“以后我们每月增值税申报再也不用自己反复计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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