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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税号8544项下的固体废物能进口吗?

时间:2021-04-26     作者:锋信环球【原创】


近日,我们的会员企业来电咨询商品税号8544项下的5个固体废物能否进口?

  • 什么是固体废物?

  • 固体废物判定标准?

  • 固体废物能不能进口?

固体废物能进口吗?锋信的专业咨询团队从政策法规以及进出口操作层面深入了解,并作出了详细地回复。






固体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的定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判断是不是属于固体废物,可以参考《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2017》自行判断,该标准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是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可参见《危险废物名录》,目前判定危险废物的标准和法规正在制定中,因此,检测机构暂时不能判定固体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问题分析


分析(一)8544项下的商品是否属于法检目录?


  • 8544项下的旧机电:参照旧机电产品管理办法办理进口手续

  • 固体废物: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固体废物全面禁止进口


分析(二):固体废物适用的法律、法规

1
现行法规





生态环境部 2020年第53号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第21号部令 关于废止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 2020年第43号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
已作废的法律法规


环保部2015年第69号公告(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五条修订内容的公告)

环保部2017年 第39号公告关于发布《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6号)

生态环境部2018年 第68号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公告) 



分析(三)电线芯、电缆芯能否作为再生黄铜原料进口?

【依据】公告 2020年 第43号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分析(四)主管部门核实

最后,锋信环球的咨询团队向位于三江路55号的国家主管部门,上海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了解了固体废物进口的有关规定。


2020年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后,对于2020年生态环境部已审批发放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应在证书载明的2020年有效期内使用,逾期将自行失效。相关持证企业应尽快办理结关事宜。

《公告》明确表示我国将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部将不再审批、发放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对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单位产生的未复运出境的固体废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外开展保税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单位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未复运出境的固体废物,均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结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0年 第53号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如果电线、电缆以黄铜、铸造铝合金形态进口,如果可以作为原料进口,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公告 2020年 第43号),经检测合格后才可以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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