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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对我国生效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41—22修正案主要修订内容介绍

时间:2023-12-28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简称《IMDG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为实施《经修订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而制定的强制性规则,在保障包装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和防止污染海洋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5届会议以MSC.501(105)号决议通过了《IMDG规则》第41—22修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41—22修正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危防〔2023〕135号),该修正案将于2024年1月1日对我国生效。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修订的主要内容及执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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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版IMDG规则


一、规则修订脉络

《IMDG规则》的修订由国际海事组织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分委会(CCC)及其编辑和技术工作组(E&T)负责。按照惯例,规则每两年以修正案的形式修订一次。CCC完成修正案草案后,由海上安全委员会(MSC)审议通过并在次年进入自愿实施阶段,第三年进入强制生效阶段,强制生效周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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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版IMDG规则修正案生效时间表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危险货物一览表及特殊规定

1.  新增UN 3550条目(氢氧化钴粉末,含有不少于10%的可吸入颗粒物),主危险为第6.1类有毒物质,副危险为海洋污染物,Ⅰ类包装,积载类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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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钴


2. 对UN 1891条目(乙基溴)的危险性进行修订,将主危险调整为第3类易燃液体,原第6.1类有毒物质的主危险调整为副危险,并对其运输条件做相应调整。

3. 删除UN 1169条目(萃取香料,液体的),将UN 1197条目(萃取调味剂,液体的)的正确运输名称修订为“萃取物,液体的,用作调味剂或香料”,将UN 1169条目货物纳入UN 1197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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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取香料


4. 在UN 1002条目(空气,压缩的)下新增特殊规定SP 397,明确对适用于该条目货物第5.1类副危险标志粘贴的要求。

5. 在UN 1012条目(丁烯)下新增特殊规定SP 398,明确各种丁烯异构体(1—丁烯、顺—2—丁烯、反—2—丁烯、异丁烯)及混合物的适用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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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丁烯


6. 在UN 3538条目(含有非易燃、无毒气体的物品,未另列明的)中新增特殊规定SP 396,对于使用该条目运输的与气瓶连接在一起的大型坚固物品,明确允许气瓶阀门打开状态下运输时应满足的条件。



(二)包装和罐柜规定

1. 对包装导则P 200中表2(液化气体和可溶气体)及表3(非第2类物质)的UN 1008(三氟化硼)、UN 2019(六氟化钨)、UN 2198(五氟化磷)和UN 1052(氟化氢,无水的)等气体货物的LC50值等参数进行了修正。

2. 在P 003等14个包装导则下增加注,澄清了上述包装导则下的例如制冷机、燃料电池筒、内燃发动机、救生设备、变压器、电容器、锂电池、钠电池等大型物品的包装可以超过400公斤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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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制冷剂


3. 对锂电池类货物适用的包装进行修订。

(1)修订P 903(2),明确“总质量在12千克或以上”的要求所针对的是单个电池单体或单个电池组。

(2)修订P 911和LP 906,明确使用该包装导则运输多个电池组和多个含电池组的设备时,须考虑电池组和设备的最大数量、电池组的最大总电量以及包件内的包括部件的分隔和保护的配置等附加要求。

(3)修订LP 906,明确其适用范围包括多个电池组和多个包含电池组的设备,同时大宗包装的性能试验证明须给出包件使用方式的具体说明,且包装制造商及随后的经销商须向发货人提供经主管机关批准的包件使用说明,并对使用说明的内容进行了明确。

4. 新增第6.10章,对纤维增强塑料罐壳可移动罐柜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要求进行了明确。

(三)标志标记标牌、运输单证及积载隔离

1. 删除5.2.1.10.2中“锂电池标记”图样中的双星号,即取消“锂电池标记”中标注电话号码的要求,同时明确旧版标记可继续使用到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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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2版修正案中的锂电池标记


2. 修订5.4.1.4.3章,要求“熔融的物质”、“使用稳定剂的物质”和“温度控制物质”在运输单证中须在正确运输名称中分别添加“熔融的”、“稳定的”和“温控的”进行补充,除非这已经是正确运输名称的一部分。

3. 修订5.4.1.5.3,明确对于在救助包装和救助压力容器中运输的危险货物,须在对危险货物描述的附加信息中分别补充“救助包装”和“救助压力容器”。

4. 修订3.1.4.4隔离类代码,在酸类货物(隔离代码为“SGG1”)中不再区分强酸货物(隔离代码为“SGG1a”)。删除第7.2.8隔离代码中的SG75(“隔离”SGG1a-强酸类),使用该隔离代码的UN 1439条目(重铬酸铵)的隔离要求修改SG35(“隔离”SGG1—酸类)。


三、执行注意事项

(一)加强修正案新要求学习

《IMDG规则》第41—22修正案在货物分类、包装及运输单证等方面进行了大量修订。新版修正案生效后,建议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船舶、船公司、代理、码头、货主及相关从业人员加强学习,及时了解新版修正案的修订要求,并根据修订内容提前对货物生产运输相关环节进行调整,确保准确履约。

(二)船载危险货物申报

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自2024年1月1日起,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将按照新修正案和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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