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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起,本市实现离境退税口岸全覆盖

今日(4月19日)起,在原有航空口岸办理退税业务的基础上,本市水运、陆路口岸开通离境退税业务。至此,上海市航空、港口和铁路离境口岸全部纳入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范围。

相关文件

关于增设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业务办理专用场所的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为方便境外旅客享受离境退税政策,经报市离境退税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自2017年4月19日起,在上海市吴淞国际邮轮港码头、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码头、铁路上海站离境口岸隔离区内设立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业务办理专用场所,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规定条件的境外旅客办理退税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4月17日


相关介绍

上海市税务局出口退税处负责人介绍,目前纳入上海离境退税政策实施范畴的水运、陆路口岸,主要包括两个港口口岸和一个铁路离境口岸,即吴淞国际邮轮港码头、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码头和铁路上海站。此次离境退税口岸扩围,意味着境外旅客赴沪离境退税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将有力提振“长三角”区域经济沸点。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上海已为20650位境外旅客开具22624份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额达3.3亿元,境外旅客退税357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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