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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MeetUp分享会精彩回顾】化工产品归类案例解读及方法总结与答疑 第三期 聚合物时间:2023-08-21 活动概况 2023年8月17日,锋信环球举办“化工产品归类案例解读及方法总结与答疑 第三期 聚合物”线下分享会。我们邀请了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云律师主讲。沈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国际贸易与海关法律事务,企业进出口贸易合规与风险控制。沈律师有丰富的海关业务工作经验,曾为诸多中外跨国企业提供海关事务及贸易合规方面的咨询、培训以及其他法律服务,涉及海关进出口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等主要业务领域,业务范围涵盖出口管制、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检验检疫、加工贸易等各类海关事务。
在两个多小时的讲课、分享和讨论中,沈老师结合大量案例,系统讲解了化工品归类的基本方法和要点,帮助企业理解和掌握归类的要点和重点,并且通过典型案例的讨论,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沈老师也运用多年理论与实务经验进行答疑。
内容回顾 一.第七类产品成分介绍 沈老师首先介绍《海关进出口税则》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39章)、橡胶及其制品(40章)的税则。
塑料的品目39.01至39.11仅适用于化学合成的下列货品: (一)采用减压蒸馏法,在压力转换为1013毫巴下的温度300℃时,以体积计馏出量小于60%的液体合成聚烯烃(品目39.01及39.02); (二)非高度聚合的苯并呋喃-茚树脂(品目39.11); (三)平均至少有五个单体单元的其他合成聚合物; (四)聚硅氧烷(品目39.10); (五)甲阶酚醛树脂(品目39.09)及其他预聚物。
橡胶包括天然橡胶与合成橡胶。合成橡胶是不饱和合成物质,即用硫磺硫化能使其不可逆地变为非热塑物质,可成倍拉伸长度。同时,沈老师举例一系列虽然名称叫橡胶,但归类不一定归橡胶的产品,包括氟橡胶、二元乙丙橡胶,以及常用于医疗行业的硅橡胶。提醒如果海关质疑是否符合橡胶的定义,则需提供未硫化的原胶进行成分鉴定。
二.聚合物成分税号分布
接下来,沈老师对属于本章任一品目项下的聚合物(包括共聚物)及化学改性聚合物应按下列规则归类进行解释:
(一)在同级子目中有一个“其他”子目的:
1.子目所列聚合物名称冠有“聚(多)”的(例如,聚乙烯及聚酰胺-6,6),是指列名的该种聚合物单体单元含量在整个聚合物中按重量计必须占95%及以上。
2.子目3901.30、3903.20、3903.30及3904.30所列的共聚物,如果该种共聚单体单元含量在整个聚合物中按重量计占95%及以上,即应归入上述子目。
3.化学改性聚合物如未在其他子目具体列名,应归入列明为“其他”的子目内。
4.不符合上述1、2、3款规定的聚合物,应按聚合物中重量最大的那种单体单元(与其他各种单一的共聚单体单元相比)所构成的聚合物归入该级其他相应子目。为此,归入同一子目的聚合物单体单元应作为一种单体单元对待。只有在同级子目中的聚合物共聚单体单元才可以进行比较。
三.聚合物制成品税号分布
接着,沈老师讲解了聚合物制成品税号分布: ¨ 表面活性剂——34.02 39章注释二,本章不包括:有机表面活性剂或品目34.02的制剂; ¨ 合成润滑油——34.03 39章注释二,本章不包括:品目27.10或34.03的润滑剂; ¨ 合成蜡——34.03 39章注释二,本章不包括: 品目27.12或34.04的蜡;
最后,沈老师解释了零售包装与电芯包装的区别。在答疑与互动环节,参会同事也有不少关于归类的问题和疑惑,沈老师都为大家一一进行解答和探讨。
以上为“化工产品归类案例解读及方法总结与答疑 第三期 聚合物”的精选内容。如果大家希望了解更多有关商品归类的内容,可以关注锋信环球的线下MeetUp分享会: 9月20日 机电产品归类案例及方法总结与答疑 第四期 医疗器械与仪器专场 大家也可以通过锋信官网和公众号了解其他课程。我们也将持续带来海关政策法规资讯,欢迎大家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