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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inar精彩回顾】不作价设备的通关操作及实务指导

时间:2023-06-15     作者:锋信环球【原创】

2023年6月5日,锋信环球举办“不作价设备的通关操作及实务指导”Webinar,由锋信环球资深顾问赵老师主讲。赵老师是威尔士大学MB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专家,会计准则、税法、出口退税咨询专家。

在一个小时的活动中,赵老师讲解了不作价设备概况、实务操作、后续监管及监管风险与解决方案等方面,帮助大家了解不作价设备的进出口业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一.不作价设备概况

不作价设备是由与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来料、进料等)的境外厂商免费(不需境内加工贸易经营企业付汇购买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向经营单位提供的加工生产所需设备在加工贸易合同中必须明确列明上述不作价设备的条款。

赵老师还梳理了不作价设备的使用条件和税收规定。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进境时免征进口关税,但不免进口环节增值税,如有涉及进口许可证件管理的,可免交进口许可证件

 

二.实务操作

赵老师介绍了不作价设备的手册设立、设立的单证、设立的注意要点、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进口及核销。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手册设立的单证:

  1. 凭主管商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合同(协议)和批准件及“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申请备案清单”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地主管海关办理合同备案申请手续。

  2. 信息表;

  3. 不作价设备图片及其用途说明;

  4. 不作价设备的商品编码涉及《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相关编码,但不在上述文件列名的商品范围内的,需要提供相关说明。

 

三.后续监管

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海关监管期限一般是5年。申请解除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海关监管有监管期内和监管期满两种情况。监管期内有结转、转让、留用、修理、替换及退运等情形,监管期满有留用和放弃情形。监管期限已满的不作价设备,企业要求留在境内继续使用,企业可以向海关办理申请解除监管手续,也可以自动解除海关监管。监管期满既不退运也不留用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可以向海关申请放弃,海关比照放弃货物办理有关手续。放弃货物要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四.监管风险及解决方案

最后赵老师就以下情形分别展开讲解并提供参考建议:按照合同随不作价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品备件;加工贸易企业不作价设备年审;不作价设备不得串换、抵押;海关不受理不作价设备手册核销;海关不同意不作价设备手册核销。

 

 

以上是本次Webinar的精选内容。如果大家希望了解更多有关海关监管的内容,可以关注锋信环球近期活动:

  • 7月14日“新海关监管模式下的加工贸易与保税管理实务”精品小班课

欢迎大家报名参与。也可以通过锋信官网和公众号了解后续课程,我们将持续带来海关政策法规资讯,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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