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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小班课程精彩回顾】新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解读与新办法下AEO认证工作的部署与落实时间:2023-02-13 2023年2月10日,锋信环球举办“新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解读与新办法下AEO认证工作的部署与落实”精品小班课程,我们邀请了郭老师。郭老师是德勤(北京)间接税/海关与国际贸易合伙人,擅长加工贸易,保税区管理政策,AEO认证和海关估价相关问题。 在一天的讲课中,郭老师解读了企业信用管理办法、AEO认证最新标准变化,并且详细讲解了AEO认证最新标准。 一. AEO介绍 首先,郭老师简要介绍了AEO的产生背景、在中国的发展、制度建设的国际背景和发展方向等内容。截至2023年1月,中国已经与新加坡、欧盟、南非等22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49个国家(地区),互认国家(地区)数量稳居世界首位。 尽管中国海关与已互认的国家或地区AEO互认措施不完全相同,但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具体以公告为准): 1. 适用较低的查验率 2. 简化单证审核 3. 进出口货物优先通关 4. 设立协调员,解决通关中遇到的问题 5. 非常时期贸易中断恢复后优先通关 纵观全球,今后,海关与不同监管领域的其他政府部门、政府间的合作将更加密切,新经济的经营者(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等)和中小企业AEO参与度将获得提升;AEO制度的跨领域数据交换将更加标准化、自动化。
二.信用管理方法政策解读 接下来,郭老师讲解了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法规背景、海关251号令主要政策、海关251号令AEO企业便利管理措施等内容。 海关总署于2021年9月13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22年7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通知》,落实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海关信用管理职能作用,支持企业纾困解难,海关总署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向高级认证企业实施以下便利措施。 1.优先实验室检测 2.优化风险管理措施 3.优化加工贸易监管 4.优化核查作业 5.优先安排口岸检查 6.优先开展属地查检
三.AEO认证最新标准变化解读 接下来的一部分,郭老师讲解了AEO认证最新标准。2022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106号公告(《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106号公告”),公布了新修订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以取代现行《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新标准自公告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新标准有如下特点: 1.指标架构更简化 2.与国际规则更加趋同 3.指标设置更加科学 4.指标内容更具可操作性 5.容错机制更完善
四.AEO认证的申请流程要点梳理 在这一部分,郭老师从内部控制指标、守法规范指标、贸易安全指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分享,并对企业的认证工作和信用管理提出了合规建议。 另外,海关总署2022年第114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的公告,“(报关单)涉税要素申报规范”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履行合规自主申报、 自行缴税主体责任,按照海关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申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税则号列、价格、原产国等涉税要素,确保税款应缴尽缴。 《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将“涉税要素申报规范”的认定分解为“规范申报”、“归类”、“暂定税率商品编号、减免税政策相关商品编号”、 “价格”及“原产地”共5大类10个细分项目,针对每个项目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说明:
最后,郭老师从事前评估、事中准备、事后整改等方面,分享了如何提高海关事务合规管理水平。
以上为“新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解读与新办法下AEO认证工作的部署与落实”的精选内容。如果大家希望了解更多有关AEO认证的内容,可以关注锋信环球之后的活动。大家也可以通过锋信官网和公众号了解其他课程。我们将持续带来海关政策法规资讯,欢迎大家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