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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小班课程精彩回顾】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详解

时间:2022-02-18     作者:锋信环球【原创】

2022年2月16日,锋信环球举办“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详解”线上精品小班课程,我们邀请了国内知名质量认证中心部长秦老师。秦老师参与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培训教材》、《合格评定基础》等编写工作,是《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注册准则》主要起草者,也是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培训教师,对精密仪器及机械领域、产品、体系、国军标体系合格评定领域及认证监管行业等有深入的研究。

在3个小时的培训中,秦老师详细讲解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管理体制,梳理了所有需要进行3C认证的产品描述,并讲解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的流程、内容、检查要点和常见问题,最后对3C免办规定、3C执法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关注点等问题进行了解释,帮助企业了解我国3C认证的大致流程、要点和注意事项,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合规建设和风险管理。


一.   什么是强制性产品认证

首先,秦老师为大家梳理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概况及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有关要求,产品认证按照性质可分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以此建立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CCC产品认证制度。

中国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为基础,行政法规与技术法规紧密衔接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法规体系。

Ø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

Ø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

Ø  部门规章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强制性产品加施管理要求》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Ø  行政规范性文件

《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

《认证认可申诉投诉处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管理体制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管理体制分为监督管理机构和认证实施机构。秦老师为大家讲解了每个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监督管理机构包括:

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ž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ž   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认证实施机构包括:

ž   指定认证机构

ž   指定检查机构

ž   指定实验室 

三.3C认证目录及产品描述

接着,秦老师就3C目录内产品及其描述进行了详细讲解。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18号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包含了17大类共103种产品,其中*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A(自选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7种),**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12种)。

1.    电线电缆

2.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3.    低压电器

4.    小功率电动机

5.    电动工具

6.    电焊机

7.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8.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9.    照明电器

10.  车辆及安全附件

11.  农机产品

12.  消防产品

13.  安全防范产品

14.  建材产品

15.  儿童用品

16.  防爆电气

在这一部分的最后,秦老师还大致讲解了办理强制性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的流程,即通过“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系统办理”。

四.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

工厂检查是强制性产品认证中的一个关键部分,包括认证范围检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秦老师强调,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是产品认证工厂检查的主要依据之一,不同的产品认证制度与方案规定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基础都是认监委发布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实施规则》。对于认证机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是派出检查组实施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评价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管理体系的主要依据。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由十一个条款组成,秦老师对每个条款的检查项目都做了详细讲解。

1. 职责和资源

2. 文件和记录

3. 采购和关键件控制

4. 生产过程控制

5. 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

6.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7. 不合格品控制

8. 内部质量审核

9. 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

10.产品防护与交付

11.CCC证书和标志 

五.3C免办

接下来,秦老师讲解了有关3C免办的管理规定,免办产品的申请人、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免办条款中包含九大类产品,分别为:

(一)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二)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三)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四)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五)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六)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七)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八)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者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九)其他因特殊用途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形。

六.3C认证执法依据、重点及典型违规行为

       接着,秦老师分享了有关3C认证的重点法律条文、执法重点、企业违规风险及处罚。例如,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关注点包括:

l  产品是否为《目录》内产品;

l  《目录》内产品是否获证;

l  获证的证书是否在有效状态;

l  有效证书是否能覆盖监管产品

l  证书信息/型式试验报告信息与产品信息、包装是否一致

l  获证产品是否加贴CCC标志

l  CCC标志是否正规途径购买或者工厂按照规定自行印刷或者模压

最后,秦老师分享了一些企业的典型违规案例,以帮助企业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至此,本次活动讲课部分到此结束,之后,针对学员提出的问题,秦老师运用多年实务工作经验进行了解答,并给出参考建议与方法。  

以上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详解”的全部内容。如果大家希望了解更多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内容,可以关注锋信将于2月23日举办的“全球重要市场产品准入认证对比解读”,以及3月9日举办的“欧洲的强制性认证制度及市场准入概况”,届时也会有专家人士进行解读,期待大家的参与。 

大家也可以通过锋信官网和公众号了解其他课程,相应地选择报名参与。我们将持续带来海关政策法规资讯,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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