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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inar精彩回顾】RCEP协定优惠税率适用的练习和案例解读

时间:2022-01-21     作者:锋信环球【原创】

2022年1月19日,锋信环球举办“RCEP协定优惠税率适用的练习和案例解读”Webinar,我们邀请了一级关务督查,上海海关学院副教授查老师。查老师长期从事国际贸易实务、进出口实务案例分析、国际商务单证、报关实务、报检实务、进出口贸易合规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担任全国外贸业务员、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全国外贸跟单员、报关员水平测试、报检员资格水平考试等资格考试培训工作。

在一个多小时的活动中,查老师通过大量的案例,帮助大家分析了货物原产资格的确认方法、货物原产国(地区)的确认方法,并讲解了如何正确进行进口申报、如何正确运用直接运输规则,以及积极配合原产地核查等内容,并对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

一.确定进口货物是否享惠——货物原产资格确认

首先,查老师通过案例为大家解读了货物原产资格的确认和计算方法,包括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完全原产资格、实质性改变标准等。在实质性改变标准中,包括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区域价值成分标准和加工、制造工序标准。

另外,根据RCEP协定第七条,如果生产中使用的一部分非原产材料不满足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只要这部分非原产材料的价值或重量占比不超过10%,货物仍然可获得原产资格,这便是微小含量规则

RCEP的另一特色便是原产地累积规则,包括货物累积(不完全累积)和生产累积(完全累积)。查老师通过一个中国企业的油箱组件案例,为大家分析了在选择适用品目改变标准和选择适用区域价值成分40%的两种不同情况下,不适用累积规则和适用累积规则所带来的计算结果之不同。

在这一部分的最后,查老师通过一个中国产水族箱的案例,为大家解读了货物原产资格的确认步骤和方法。

二.确定货物原产地的程序

确定进口货物具备原产资格后,进一步需要确定货物的原产地。在这一部分,查老师首先讲解了货物适用协定税率的查询方法,接着通过案例讲解了货物属于敏感产品(特别货物)和不属于敏感产品时,不同的确定步骤。

总的来说,确定货物原产国的程序可以通过下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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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部分的最后,查老师通过案例解释了RCEP适用协定项下最高税率的规定。对于享有RCEP原产资格,但不能确定RCEP原产国的情况下,进口缔约方应允许进口商申请享受进口缔约方对其他缔约方同一原产货物所适用的最高关税税率,或者对在该货物生产过程中曾提供原产材料的所有缔约方所适用的最高RCEP协定税率。

三.正确进行进口申报

接下来,查老师分享了货物在进口时、进口后和在途货物正确申请享惠的步骤和方法。

货物进口时正确申请享惠:

1. 进口商应当按照海关的申报规定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境货物备案清单》,申明适用协定税率,并应同时提交符合协定文本要求的海关原产地证明、商业发票和全程运输单据

2.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不超过200美元或与其等额的人民币,或者海关免除提交要求的货物,可免予提交原产地证明。

3.为规避优惠关税待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次或多次进口货物的,不适用免除规定。

货物进口后申请享惠:

1.  进口商在进口时没有提交原产地证明的,可以按照进口缔约方的国内法规规定补交原产地证明,申请享受协定待遇。

2.  在我国,进口商在进口时未能持有原产地证明的,可以就进口货物具备原产资格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并提供税款担保,海关按照规定办理进口手续,进口商事后补交原产地证明,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协定优惠待遇。

在途货物申请享惠

1.  协定生效前已出口、生效时尚未在进口缔约方申报进口的原产货物,自协定生效之日起,进口商在180日内提交原产地证明正本或经认证真实副本的前提下,海关可给予优惠关税待遇。

另外,查老师还分享了RCEP直达运输规则的运用,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核查的规定、形式和企业对策等内容。

最后查老师对本次Webinar所学习的内容进行了总结:RCEP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呈现复杂性、多样性、复合型的特点,为广大经营者在亚太甚至全球范围内优化供应链、产业链布局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和选择。因此,企业应加强对RCEP原产地规则的学习,根据自身产品、产业链特点,提前做好生产和物流等方面的安排,建立跨国产业发展理念,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企业管理效能,用好自由贸易协定优惠。讲课结束后,查老师就参会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

 

如果大家希望了解更多有关RCEP、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等的内容,可以关注我们将于2022年4月13日举办的在线小班课程“不同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原产地规则及计算”。大家也可以通过锋信官网和公众号了解后续课程,期待大家的参与。我们也将持续带来海关政策法规资讯,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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