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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新一批8个品类将从非限制进口类调入限制进口类7月1日起,新一批8个品类将从非限制进口类调入限制进口类。 船公司APL发布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对现行的《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以下调整: 将废钢铁、铜废碎料、铝废碎料等8个品种固体废物(如下图所示),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如需要通过APL运输进口固体废物,请务必遵守以上法规条例。 近年来,国内进口“洋垃圾”问题屡禁不止,增加了区域环境污染负荷,给个别地区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因此2018年底,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发布公告,进一步调整《进口固废管理目录》,将废钢铁、铜废碎料、铝废碎料等8个品种固废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对现行的《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以下调整: 将废钢铁、铜废碎料、铝废碎料等8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7月1日起调整为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 2019年7月1日起调整为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2019年4月下旬,已通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通知有关企业,5月起即可向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交进口废金属申请。对于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生态环境部将加快审批节奏,力争6月底前,审批发放下半年第一批废金属进口相关许可证。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就绪,审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来源:海运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