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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inar精彩回顾】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相关实务

时间:2022-09-21     作者:锋信环球【原创】

2022年9月19日,锋信环球举办“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相关实务”Webinar,我们邀请了徐老师。徐老师是中伦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复旦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波士顿大学法学硕士,作为海关和进出口法律服务领域的开拓者之一,徐律师执业20多年来为包括世界 500 强、跨国公司、国企、民企、国际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海关及国际贸易的法律服务。

在一个小时的活动中,徐老师介绍了我国两用物项进出口管制制度体系、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管制制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2022年)》的调整项目,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商品范围等内容。


一、我国两用物项进出口管制制度体系

徐老师首先介绍了我国两用物项进出口管制制度与体系。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 

由于两用物项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需要实行进出口管制。此外,我国加入的诸多公约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不扩散核武器公约》等也要求我国对相关领域物项的进出口加以管制。 

我国对两用物项进出口的管制制度是一种综合管理制度,包含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制度、海关监管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等,由商务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海关作为主要执行单位,工信部国家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控化学品)、国家原子能机构(核两用品)等部门设计各自管制物项的管理制度与清单。 

此外,为了便于管理,核、放射性同位素、挖泥船、商用密码等物项和技术也被归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许可证管理目录》统一管理。 

徐老师在这一部分还介绍了《出口管制法》的制定过程、两用物项进出口相关法规、管制机构、中国参与的主要国际贸易公约等内容。

 

二、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管制制度

在《对外贸易法》、《海关法》、《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进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走私两用物项和技术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出口管制法》生效之后,国家对于两用物项货物的监管力度显著加强,资料显示至少有两起案件已判决,此外,还有不少案件正在查办过程中,主要涉及山东、上海、及江苏等地。

 

三、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范围

接着,徐老师介绍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目录》,其中包括两用物项、核、放射性同位素、商用密码、战略性物资等管制物项和技术。另外《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还有兜底规定:根据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出口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或者得到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其拟出口的物项和技术存在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风险的,无论该物项和技术是否列入《管理目录》,都应当申请出口许可,并按照本办法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在这一部分,徐老师还分享了判别是否需要办理两用物项许可证的“避坑”事项。

  • 避坑点一:海关编码并非判别的唯一依据

  • 避坑点二:应注意货物成分中是否含有目录范围内的物项

  • 避坑点三:《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目录》外的规定仍需注意

 

四、许可证的申领方式、程序和条件

最后,徐老师简要介绍了申领许可证的程序、具体办理流程、许可证的使用注意事项等。需要注意的是,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跨年度使用时,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到次年3月31日,逾期发证机构将根据原许可证有效期换发新政。经签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证面内容。如需更改,出口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许可证,并凭原许可证和新的批准文件向发证机关申领新许可证。

 

以上是本次Webinar的精彩内容。如果大家希望了解更多有关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的问题,可以之后的活。大家也可以通过锋信官和公众号了解后续课程,期待大家的参与。我续带来政策法规资讯迎大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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