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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inar精彩回顾】海关常见准入要求及法律后果

时间:2022-04-01     作者:锋信环球【原创】

2022年3月30日,锋信环球举办“海关常见准入要求及法律后果”Webinar,我们邀请了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合伙人、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海关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周老师。周老师对海关法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已出版多部海关法方面的著作,为诸多跨国公司、上市公司和国内企业提供海关法律服务。

通过一个小时的时间,周老师讲解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常见准入要求、企业违反准入要求的法律后果以及企业如何做好准入的合规三方面内容,从而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贸易安全监管,建立产品准入的合规体系,对实务工作中出现的自查、海关稽查、调查能够有效抗辩。

首先,周老师从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两大类讲解了海关常见准入要求,第一类禁止进口包括已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以及其他禁止进口类目录的货物;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商品以及其他禁止进口的货物。第二类是限制进口,狭义角度有自动进口许可、配额许可以及许可证许可;广义的限制进口:进口本身不需要申领许可证,但产品进口有监管要求。包括:

1)     注册和备案(食品、化妆品、药品)

2)     3C认证

3)     通关单

4)     检验检疫

5)     标签、说明书

接下来周老师梳理企业违反准入要求的法律后果,主要从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分析。刑事责任:走私罪、逃避商检案、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妨害动植物检疫案等。周老师重点讲解了走私罪和逃避商检罪。除了解释具体法条目录,周老师提醒大家关注起刑点。旧机电产品或者其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或者数额在二十万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逃避商检罪的起刑点:

1)     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     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物货值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3)     导致病疫流行、灾害事故的;

4)     多次逃避商检的;

5)     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

6)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关于行政处罚,大多按货值处罚,处罚严厉。但周老师也说明这不绝对,还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各地海关采取相应执行方案。

最后周老师也给企业提供了如何做好准入合规的建议:

1)     充分、准确了解进口商品的前置准入法律要求

2)     对公司进口产品准入进行全面的体检

3)     建立进口产品准入要求的合规体系

4)     海关稽查、调查中的有效抗辩。

本次活动讲课部分到此结束,周老师运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回答了大家提出的问题并给出参考建议。如果大家希望学习更多准入要求相关内容,可以关注4月25日“欧洲的强制性认证制度及市场准入概况”4月26日“欧盟机动车准入相关政策及实务问题解读”两场Webinar,也可以通过锋信官网和公众号了解相关课程,相应地选择报名参与。我们将持续带来海关政策法规资讯,届时也会有专家人士进行解读,期待大家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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