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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小班课程精彩回顾】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实务指导及案例解读

时间:2025-06-12     【原创】

活动概况

2025年6月11日,锋信环球举办“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实务指导及案例解析”在线小班课程,由上海海关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一级关务督察查老师主讲。查老师长期从事国际贸易实务、进出口实务案例分析、国际商务单证、报关实务、报检实务、进出口贸易合规等本科生课程的教学与研究,担任全国外贸业务员、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全国外贸跟单员、报关员水平测试、报检员资格水平考试等资格考试培训工作。 

在三个多小时的讲课中,查老师主要讲解了危险化学品判定及案例、危险化学品出入境合规监管基本规定、危险化学品入境合规监管及案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出境合规监管及案例。 


内容回顾 

一.危险化学品判定及案例 

首先,查老师讲解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易制毒化学品的含义、有毒化学品的含义,以及危险化学品判定依据及分类。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助燃、燃烧等性质,对人体、环境、设施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用途广泛,如日常所见的汽油,不仅可以用作交通运输工具的动力燃料,还能在橡胶、油漆、制药等工业行业中用作溶剂。 

特别提醒: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二. 危险化学品出入境合规监管基本规定 

接着,查老师讲解了危险化学品的法定检验与检验检疫。 

对未列入《法检目录》,但国家法律、法规、规则规定应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包括成套设备、危险化学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依法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129号)等有关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中的产品,无论其是否列入《法检目录》均属于法定检验商品。 

在这一部分,查老师还讲解了危险化学品进出境基本要求和危化品进出境运输包装基本要求。 


三. 危险化学品入境合规监管及案例解析 

接着查老师讲解了危化品入境检验模式改革的内容、违规风险、无感智检的含义、入境申报要求、入境申报材料等内容。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自2023年4月13日起实施。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批批“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目的地检验”模式,根据进口危险化学品属性和危险货物包装类型设定检验作业环节(地点)和比例。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口岸海关申报检验:在单一窗口“进口报关单整合申报”模块申报“检验检疫名称”。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海关应按照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等规定实施检验。 


四. 危险化学品出境合规监管及案例解析 

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采取“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监管要求。 

如果出口的危险化学品同时属于危险货物的,则其运输包装应按照海运、空运、公路运输及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接着查老师分享了危化品出境监管模式、监管流程、注意事项、案例等等。课后,查老师运用多年理论与实务经验进行了答疑。 


以上为“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实务指导及案例解读”的精选内容。如果大家希望了解更多危化品合规的内容,可以关注锋信环球的以下活动: 

◇ 精品小班  2025年8月13日  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进出口管理实务 


大家也可以通过锋信官网和公众号了解其他课程。我们将持续带来海关政策法规资讯,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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