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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小班课程精彩回顾】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实务指导及案例解析时间:2024-07-03 活动概况 2024年7月2日,锋信环球举办“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实务指导及案例解析”精品小班课程,由上海海关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一级关务督察查老师主讲。查老师长期从事国际贸易实务、进出口实务案例分析、国际商务单证、报关实务、报检实务、进出口贸易合规等本科生课程的教学与研究,担任全国外贸业务员、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全国外贸跟单员、报关员水平测试、报检员资格水平考试等资格考试培训工作。 在三个多小时的讲课中,查老师主要讲解了危险化学品判定及案例、危险化学品出入境合规监管基本规定、危险化学品入境合规监管及案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出境合规监管及案例。 内容回顾 一.危险化学品判定及案例 首先,查老师讲解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易制毒化学品的含义、有毒化学品的含义,以及危险化学品判定依据及分类。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信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基于《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分类原则,《危险化学品目录》将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3大类,29项。 通俗而言,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产品就是危险化学品。 二. 危险化学品出入境合规监管基本规定 接着,查老师讲解了危险化学品的法定检验与检验检疫。对未列入《法检目录》,但国家法律、法规、规则规定应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包括成套设备、危险化学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依法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129号)等有关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中的产品,无论其是否列入《法检目录》均属于法定检验商品。 在这一部分,查老师还讲解了危险化学品进出境基本要求和危化品进出境运输包装基本要求。 三. 危险化学品入境合规监管及案例解析 接着查老师讲解了危化品入境检验模式改革的内容、违规风险、无感智检的含义、入境申报要求、入境申报材料等内容。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自2023年4月13日起实施。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批批“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目的地检验”模式,根据进口危险化学品属性和危险货物包装类型设定检验作业环节(地点)和比例。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口岸海关申报检验:在单一窗口“进口报关单整合申报”模块申报“检验检疫名称”。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海关应按照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等规定实施检验。 四. 危险化学品出境合规监管及案例解析 在这一部分,查老师首先讲解了印度发布的化学品质量控制令。2023年5月,印度化学品与石化品司发布14类化学品质量控制令,质量控制令正式生效后,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印度标准,且经印度标准局认证后加贴认证标志,否则不得生产、销售、交易、进口或储存。 其中,根据印度标准IS 17077规定,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crylnitril-Butadien-Styrol)质量控制令于2023年6月12日开始实施。 接着查老师分享了危化品出境监管模式、监管流程、注意事项、案例等等。课后,查老师运用多年理论与实务经验进行了答疑。 以上为“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实务指导及案例解析”的精选内容。如果大家希望了解更多危化品合规的内容,可以关注锋信环球的以下活动: ● 精品小班 2024年8月8日 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进出口管理实务 大家也可以通过锋信官网和公众号了解其他课程。我们将持续带来海关政策法规资讯,欢迎大家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