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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inar精彩回顾】危险品查验要点、涉及法律风险及常见案例解析时间:2023-03-24 2023年3月21日,锋信环球举办“危险品查验要点、涉及法律风险及常见案例解析” Webinar,我们邀请了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北大法学硕士张文怡女士。张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进出口贸易合规和海关领域,以及企业日常法律咨询。在国际贸易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擅长进出口合规,贸易管制,生物制品的海关归类调查,进口医疗产品许可证件合规调查等方面。 在一个小时的活动中,张律师讲解了海关危险品查验货物类型、流程、主要监管法规及后续处罚、常见案例解析等方面,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快货物通关速度。 一.查验类型、要求和流程 首先,张律师帮大家区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危险品”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通俗意义上讲,其相当于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统称。 1、定义
2、确认原则
3、监管要求
TIPS:对于属于危险货物,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商品检验业务领域不需要电子底账,但仍需要根据要求实施危险货物包装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危包证)。
对于具体的海关检验要求、流程及内容,张律师也分别进行了梳理和讲解,并总结了危险化学品现场检验主要的四个方面:申报要素、产品特性、组分信息和危险信息。
二.监管法规与处罚 主要的监管法规包括《海关法》、《行政处罚法》及实施条例、《刑法》、《商检法》及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包装检验监管的129号公告等。 针对具体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处罚的情形、罚款金额及依据,张律师进行了逐一梳理,我们在此展示部分。 最后,张律师也通过案例展示了查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与处罚结果,我们在此分享部分: 某知名化工公司在申报出口3批“水乳状涂料”,共计25个20英尺集装箱、重357吨、数量24892桶,金额995879.4美元。经口岸现场查验确认这3批货物属于危险货物,但该公司未能提供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 经调查,该公司承认了出境货物属危险货物,且未办理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的事实。最终,主管海关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对该化工公司科处罚款6万元。
以上是本次Webinar的全部内容。如果大家希望了解更多有关危险品的问题,可以关注锋信环球近期活动:
欢迎大家报名参与。也可以通过锋信官网和公众号了解后续课程,我们将持续带来海关政策法规资讯,欢迎大家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