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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分享会精彩回顾】化工产品归类案例解读及方法总结与答疑 生物与医药专场时间:2023-03-21 2023年3月10日,锋信环球举办“化工产品归类案例解读及方法总结与答疑——生物与医药专场”线上分享会。我们邀请了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云老师。沈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国际贸易与海关法律事务,企业进出口贸易合规与风险控制。沈律师有丰富的海关业务工作经验,曾为诸多中外跨国企业提供海关事务及贸易合规方面的咨询、培训以及其他法律服务,涉及海关进出口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等主要业务领域,业务范围涵盖出口管制、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检验检疫、加工贸易等各类海关事务。 在两个多小时的讲课、分享和讨论中,沈老师结合大量案例,系统讲解了生物与医药归类的基本方法和要点,帮助企业理解和掌握归类的要点和重点,并且通过典型案例的讨论,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将所学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最后沈老师运用多年理论与实务经验,进行了答疑。 一. 药品和生物制品归类的基本方法和要点 沈老师首先介绍了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归类。 1. 单一成分未配定剂量或未制成零售包装的制药用化工原料,大致归为28、29章 2. 药用植物,涉及的税目为1211 3. 单一成分未配定剂量或未制成零售包装的制药用植物浸膏,涉及税目为1302 4. 各种药品,归为30章
税则30章主要分为6个税目。章注一中有一个重要的规定:归入本章的药品必须具有治疗或预防疾病的功能,如不具备治疗或预防疾病功能的营养品、糖尿病食品、强化食品、保健食品、滋补饮料等应归入第四类,不作治疗及预防疾病用的血清蛋白归入税目35.02。但需要说明两点: 1.归入第四类的上述食品均为口服,若是供静脉摄入用的滋养品则按药品归入税目30.03或30.04。 2.某些具有治疗或预防疾病功能或加有药料的商品,仍不归入本章。如具有治疗及预防疾病作用的化妆品仍归入税目33.03~33.07,加有药料的肥皂仍归入税目34.01。
有关3004税号,沈老师提醒大家一些常见错误: 1.把含有“激素或税目29.37的其他产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004.3的药品归入税则号列3004.9090;例如:甲状腺激素类产品的“雷替斯”。 2.把含有生物碱、应归入税则号列3004.4090的药品归入税则号列3004.9090;例如:“尼麦角林胶囊” 为麦角衍生物,属生物碱。 3.把含有维生素、应归入税则号列3004.5000的药品归入税则号列3004.9090;例如:“泛敏补”为维生素B12的衍生物。 4.把应归入税则号列3004.9090的纤维素药品归入税则号列3004.9059。
二. 案例讨论 接下来,沈老师通过诸多案例,帮助大家来理解和掌握,例如泰国八仙筒鼻通、人参胶囊、珍珠末、骨移植替代品等。 沈老师还提供了三个商品供大家讨论,并最后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包括畜望(为白色粉末状,极易吸潮,是奶品工业中的副产品“乳糖”和抗生素(亚甲基 水杨酸杆菌肽可溶性粉)以1:1的比例机械拌和而成。该货物的包装为袋装,每袋100g,每10袋一个纸箱,5纸箱一个大纸箱)、爱宠净(主要成分为非泼罗尼、苄氯菊酯,不含抗菌素、激素类、生物碱、维生素成分,用于犬的预防及治疗蜱、跳蚤等体外寄生虫的感染,趋避白蛉、蚊子)、盲法临床试验试剂盒(用途:用于给病人临床试验用-激发过敏反应,需要给药者和研究团队的盲态状态下,进行临床试验。)三个产品。 讲解案例之后,沈老师还与各行业同事讨论了三个问题: 1. 中药的定义是什么? 2. 2106的保健品和3004的药品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3. 试剂的定义是什么? 在最后的答疑与互动环节,参会同事也有不少关于归类的问题和疑惑,沈老师都为大家进行了解答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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