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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inar精彩回顾】两用物项的海关监管与进出口合规要点

时间:2022-12-27     作者:锋信环球【原创】

2022年12月20日,锋信环球举办“两用物项的海关监管与进出口合规要点”Webinar,我们邀请了张老师。张老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国际贸易合规、争议解决和公司日常法律事务,在国际贸易合规领域具有丰富的服务经验,特别是医疗行业相关法律事务。

在一个小时的活动中,张老师讲解了两用物项监管法规体系、两用物项海关监管的范围、两用物项的申报、通关注意事项、两用物项进出口案例分析等内容。

 

一.两用物项监管法规体系

首先,张老师讲解了两用物项监管法规体系。在出口方面,有《出口管制法》、《核出口管制法》等;在进口方面,有《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在管理方面,有《对外贸易法》、《出口管理法》等。

另外张老师还讲解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二.两用物项海关监管的范围

接着,张老师讲解了《两用物项目录》与海关税则的关系。在《目录》中每一个项目由“序号”、“商品名称”、“描述”、“海关商品编号”、“单位”组成。有一些项目的“描述”或者“海关商品编号”是空缺的,有一些项目中一个项目对应着多个海关编号。实际上,目录中的单个项目海关编号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存在“一对多”或是“无配对海关编号”情况)。需要指出的是,在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的“核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中,有相当数量的项目并没有给出对应的海关编号,如果是相关从业人员需要对此点提高关注。

在这一部分,张老师还讲解了如何判别是否需要办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以及如果不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是否意味着一定不需要办理两用物项许可证的问题。

 

三.两用物项的申报、通关注意事项

接下来,张老师讲解了两用物项的申报、通关注意事项。总体而言,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出口经营者需先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再凭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发证机构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不同类型的项目,涉及的批准文件不同。张老师还讲解了“一证一关”、“非一批一证”、“一批一证”的概念。

 

四.两用物项进出口案例分析与合规建议

最后,张老师通过两个典型案例分析了两用物项进出口的风险点,并从两用物项梳理、提早完成手续、高风险事项预案、建立内部合规体系等四个方面给企业提出了合规检查的建议。

以上是本次Webinar的精彩内容。如果大家希望了解更多有关两用物项进出口的培训课程,也可以关注锋信环球之后的活动。大家也可以通过锋信官网和公众号了解后续课程,期待大家的参与。我们也将持续带来海关政策法规资讯,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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